全国多地适用新《公司法》“首例”案件公开
2023年12月29日通过的新《公司法》已于2024年7月1日生效。半月时间,已有七起案件裁判。这些公开披露的案件,律师在展业过程中,以案释法,定会极大地提升成案率。
01
北京市西城区法院适用新《公司法》首例股东出资加速到期案件
02
重庆市渝中法院适用新《公司法》首例破产管理人追缴未届期股权转让补充责任案件
03
南通市崇川区法院适用新《公司法》首例债权人追诉未届期股权转让责任案件
04
西安市未央法院适用新《公司法》首例公司解散案件
05
山东省高唐法院适用新《公司法》首例关联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案件
06
福州市鼓楼法院适用新《公司法》首例辞职董事涤除登记案件
07
武汉市东西湖法院适用新《公司法》首例股东知情权案件
东西湖法院经审理认为,该案股东知情权的保护是毋庸置疑的,但对于股东知情权是否包含查阅会计凭证,原公司法未作规定。而新《公司法》第57条对此予以了明确的规定。基于空白溯及的原理以及最高院《关于适用<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>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》(法释[2024]7号)第四条的规定,法院判决支持了实业公司要求查阅工程公司会计凭证的诉讼请求。
每个公司都要建立股东知情权保护制度,切要有具体的防控措施,防止股东利用知情权损害公司。